孟健行

孟健行

专职律师


所内职务:

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公司商事、涉外法律

图片名称

律师简介

教育背景

  • 2004年 - 2008年   吉林化工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学士

工作经历

  • 2019年 - 2024年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助理/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
  • 2025年 - 2026年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派驻律师/长春分所合伙人
  • 2026年 - 至今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 长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长春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荣誉证书

  •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证书(长春海关)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驾驶执照
  •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客户

  • 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国能吉林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农安县三岗镇大房村民委员会、金碧恒康物业吉林有限公司等。

典型案例

非诉业务类:

  • 某新能源公司于某市东北袜业园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诉讼案件类-刑事辩护类:

  • 张某某故意杀人罪案(二审),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改判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
  • 韩某盗窃罪案,案件结果:不起诉。
  • 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决结果:适用缓刑。
  • 陈某某开设赌场罪案(二审),撤销一审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改判为3年6个月。
  • 李某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案(二审),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 王某某玩忽职守罪案,一审判决结果:3年(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5年)。
  • 代理被害人吉林某连锁商业机构,控告贾某、高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诉讼案件类-民事诉讼类:

  • 代理原告吉林某科技公司诉浙江某智能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代理原告北京某科技公司诉吉林某环境科技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 代理被告某电力工程公司,原告刘某一、刘某二分别诉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 代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马某、高某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 代理被告某个体工商户,原告某某香港公司诉其【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律师信息


出生年月:

1984-10

民        族:

汉族

政治面貌:

群众

工作经验:

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