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动态|省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召开交流研讨会

2024年04月30日


前言导读

INTRODUCTION

      奋楫扬帆启征程,实干笃行谱新篇。4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关于“破产案件涉实务问题”交流研讨会在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会议厅如期召开。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德明作为重要嘉宾莅临本次会议。会议在省律协破产专委会主任刘炼的主持、吉林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双作为主讲人中,以坦诚、友好的气氛就破产清算及破产重组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和细致地探讨。

 

       交流破产事务,共享实操心得

律所参观交流,共话行业发展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毕长明对吉林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陪同参观了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文化长廊、模拟法庭、客户洽谈室、办公区域、党建室。随后,双方移步二楼会议厅进行破产财产尽职调查与处置实务解析座谈交流。

        交流破产事务,共享实操心得

主讲人吉林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双,沿用了历次分享交流会的成功经验,以“破产财产尽职调查与处置实务解析”为题,结合自身从事破产业务的经验,从以下三个方面核心内容深入研讨交流。

                         省律协破产专委会主任刘炼

省律协破产专委会副主任王双

 

01 破产财产的尽职调查

        在破产财产的尽职调查方面,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出发,我们强调了以“资产负债表”为基准,重点把握“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方向。调查过程中,需对以下关键科目进行详尽分析:

👉 (一)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 银行存款:通过查询科目余额表,全面了解公司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

  • 应收账款

  • 存货

👉 (二)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以上为以资产表作为基础的出发点,启动财产调查工作,进行系统性、全面的分析。同时采取其他专业措施进行查缺补漏,以确保履职过程中全面、准确的掌握破产财产的情况,为后续涉及财产的各项具体工作打下基础。

 

02  破产财产处置的实务问题

👉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管理人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时,是否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

      建议管理人在处置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之前,与主管部门应当有所沟通,争取形成合理、合法的处理意见,之后再落实具体的处置措施,防止未来出现争议,增加管理人履职风险。

👉 关于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问题:

      1.管理人需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公司进行详尽调查;2.管理人应代表破产企业行使子公司的股东权利。3.根据对外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变价出售、子公司清算、申请强制清算、依法申请破产等多种方式处置。

 

03  破产企业“壳资源”的处置

      针对拥有特殊资质的破产企业,可以研究合理的处置方案,旨在保留其资质并提升债权清偿率,从而深度体现破产程序的实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