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案例第三期
案例主题:
炜衡长春所刑事辩护业务中心
一起帮信罪案件获撤诉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核心使命,亦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防线。
近日,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中心主任刘伟,在代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中,通过专业法律研判与细致辩护,助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办结,是炜衡长春所刑事辩护业务中心实务能力的有力彰显,充分展现了刘伟律师深耕刑辩领域的专业素养与严谨缜密的办案逻辑。
刘伟律师办案手记
1 / 案件背景 贷款心切陷骗局,U盾邮寄成"线索"
本案当事人李某系企业经营者,因所管企业开展业务遭遇资金缺口,通过网络渠道寻求贷款时,与自称"A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贷专员建立联系。对方以贷款为由骗取信任,诱导当事人邮寄企业网银U盾等相关材料。当事人依约邮寄U盾后,不仅贷款未获发放,反因U盾被犯罪分子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卷入刑事侦查。此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 辩护要点 穿透"明知"认定迷雾,还原被害人本质
刘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围绕主观“明知”的综合认定标准展开深度研判与细致分析。
辩护工作聚焦两大核心:其一,当事人不具有帮信罪的主观明知。根据现行司法解释,认定"明知"应当结合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中,当事人系为获取贷款而邮寄U盾,无任何非法获利意图,且积极配合调查,发现被骗后及时试图报案的行为,亦与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相悖。其二,当事人实质系电信诈骗被害人。同案多名报案人具有同等学历背景及社会经验,均未能识别骗局,足见诈骗手段之隐蔽。将同为受害者的当事人置于犯罪嫌疑人位置,显与法理相悖。
3 /案件结果 法律意见终获采纳,公平正义得以昭彰
经刘伟律师提交详实法律意见书并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决定。当事人洗脱嫌疑,合法权益得以保全。


刑辩之道,在于审慎与担当
谈及本案办理的体悟,刘伟律师坦言:刑事辩护工作贵在深耕细节、穿透表象、回归本质。作为刑辩律师,当始终秉持审慎严谨的执业态度,以精准法律适用、扎实证据分析回应个案诉求,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司法公正底线,践行辩护职责与使命。
未来,炜衡长春所刑事辩护业务中心将继续秉持“专业引领、协同攻坚、责任护航”的宗旨,持续深化刑事业务专业化建设,完善类案研判体系,致力于在法治进程中提供更具专业深度与温度的刑事辩护服务,以专业担当守护司法公正、助力法治建设。
刘伟律师
•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合伙人律师 · 刑事辩护业务中心主任
•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8年;
• 吉林省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
• 吉林省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吉林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涉外律师学院)行业导师;
• 长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委员;
• 擅长业务方向: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
• 执业期间办理过各类刑事辩护案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刑事辩护领域,有较为深刻的经验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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